2025年6月,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靖西市公安局在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靖西市某公司使用水泵将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下方收集水井的污水排入外环境。同时,还发现该公司渣库淋溶液通过与截洪沟相连的洞口流向外环境。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测公司对排入外环境的水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锰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限值十倍以上。
该企业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重金属锰且排放锰浓度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规定,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14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件发生后,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立即要求该公司关停渗滤液收集池旁抽水泵、封堵渣库洞口,停止向外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切断污染源扩散通道。此外,生态环境部门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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