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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分决定书—— 百环罚〔2025〕3号(马某林)

2025-01-25 11:45     来源: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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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失信记分决定书

百环罚〔20253


当事人姓名:马某林

身份证号码22060219xxxxxxxx29

      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红六委一组

你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百色市生态环境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6日对《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存在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作为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环评文件编制人员,2023年1月主持编制报批的《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一是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不涉及项目报告表中饮水工程建设、河道疏挖及连通工程建设的建设内容。该项目报告表编制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相符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规定的情形。

二是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涉及河道疏挖及连通工程建设内容。即环境影响报告表第29页的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B、对河道水生生态影响中提出“河道疏挖及连通工程会搅动河底底泥,引起悬浮物增加,透明度降低,导致沉积在河底有害物质的释放,直接间接影响浮游、底栖生物和鱼类”;在第42页“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提出,水生生态要素施工期要求采取“河道疏挖控制措施”。该项目报告表存在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相符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规定的情形。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现场检查(勘察情况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9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份,现场勘查示意图2张。

证明:石头林水库、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手续办理、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情况、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检查情况及调取相关书证情况。

(二)调查询问笔录

1.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9日对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员傅某煌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明:其本人身份、工作职责和对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现场踏勘、环评文件编制和报批情况。

2.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日对田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岑某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明:其本人身份、工作职责和对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环评文件委托编制情况。

(三)影像证据

2024年2月29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在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现场照片17张。

证明: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四)书证

1.马翠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证复印件1份,提供人:傅某煌,提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

证明:马翠林具备环评工程师资格

2.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提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提供人:傅某煌

证明: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是适格的行政相对人

3.傅某煌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人:傅某煌,提取日期:2024年2月29日。

证明:煌与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4.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的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7月为马翠林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明细表复印件1份,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和制作日期:2024年3月26日。

证明:马某林为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员工。

5.田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与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2份,提供人:傅某煌,提取日期:2024年2月29日。

证明: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委托编制情况。

6.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封面、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基本情况表、编制人员承诺书复印件2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两个项目建设单位为田林县水利局、编制单位为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人员为马某林。

7.《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及《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中环境保护设计编章内容复印件各1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行期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内容。

8.《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复印件各1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其中两个项目均未涉及河道疏挖及连通工程,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未涉及饮水工程建设。

9.《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中第29页、第36页、第37页、第42页复印件1份,提供人:傅某煌,提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

证明: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有河道疏挖机连通工程、饮水工程建设内容表述。

10.《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中第29页、第42页复印件1份,提供人:傅某煌,提取日期:2024年2月29日。

证明: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有河道疏挖机连通工程建设内容表述。

11.百色市田林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关于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复印件各1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已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

12.2023年9月16日广西田林县石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1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该项目已竣工并进行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13.2023年9月16日广西田林县石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1份,提供人:田林县水利局,提取时间:2024年3月1日。

证明:该项目已竣工并进行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1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百色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复印件1份,提供人:田林生态环境局,提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

证明:石头林水库于2016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划定为旧州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马某林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信用截图1份,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和制作日期:2024年3月26日。

证明:马某林的环评信用情况及当前状态为限期整改名单。

16.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1日申请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函(百环协〔2024〕1号)1份。

证明:公安部门协助查明马某林身份信息。

17.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户政大队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结果》1份。提供人: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户政大队,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证明:马某林身份证号码及户籍地址。

18.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6份。

证明:执法人员具有合法的执法资格。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

二、陈述、申辩和听证及当事人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年11月30日在《法治日报》以公告方式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你违法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和内容,并告知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2024年12月30日视为自动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百环罚告〔2024〕29号)及《法治日报(总第14006期)公告专栏刊登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公告》为证。

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下列严重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技术单位、编制人员予以处罚:(八)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四条“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五年内或者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失信记分20分。”的规定。我局对你作出如下决定

(一)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二)失信记分20分。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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