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布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2023年11月1日边督边改情况。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一至第十四批群众举报问题件共84件,目前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76件,责令整改39家,约谈2人,其中立案调查7件。
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和具体办理情况见如下附表。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3年11月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4-1 |
D2BS202310240001 |
那坡县三月三广场附近住户反映:那坡县三月三广场有两个摊位经营露天卡拉OK,晚上7点至10点音乐声音过大,噪声严重扰民。 |
那坡县 |
噪声 |
经核: 那坡县三月三广场内有两个露天卡拉OK摊位没有采取隔音措施,每日大约19时至22时期间播放音乐,供路人点歌唱歌,现场播放的音乐音量较大,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1.那坡县公安局对两个露天卡拉OK摊位经营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调低音响音量,避免高音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当晚,两个经营业主接受整改,主动调低音乐音量,口头保证今后会注意控制音乐音量。 2.2023年10月27日晚,那坡县公安局和那坡生态环境局再次到三月三广场巡逻并核查整改情况,发现两个经营业主的露天卡拉OK摊位主动控制了播放音乐的音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2 |
D2BS202310230002 |
田林县鸿湾里小区住户反映:鸿湾里小区一栋2单元楼下商铺庚源饭店内设KTV,夜间经营至凌晨二至四点,噪声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依然没有解决。 |
田林县 |
噪声 |
1.2023年10月16日晚10:22,田林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该餐饮店设有1个大厅和5个包厢,其中1个包厢有音箱,未发现场所内存在设置KTV歌曲点播、话筒等设施设备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此包厢已采取隔音措施,在包厢外能听到音乐声音,但在店门口未听到音乐声音。 2.2023年10月26日,田林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时,田林县庚源餐饮店内未发现存在设置KTV歌曲点播、话筒等设施设备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田林县庚源餐饮店营业时间从中午12点至凌晨1点,经田林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走访调查,该店存在有时营业至凌晨2点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现场督促田林县庚源餐饮店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2类标准,昼间(0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是60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06:00之间的时段)是50分贝,落实噪声管控工作。 2.责成田林县庚源餐饮店负责人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之前,禁止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3 |
X2BS202310240001 |
实名举报广西凌云县鸿福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加尤镇陇旺采石场3项违法行为:1、该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造成两人死亡,县应急管理局以工业园用砂为理由,同意无证开采。2、该采石场违规砍伐生态林地达到100亩,造成水土流失,县林业局不问不理,任由公司采伐破坏林地至今。3、采石场生产时噪声大、粉尘满天飞,没有通过环评验收,没有任何除尘设备,领导检查时矿场就开开洒水车喷淋一下,不检查的时候群众反映多次公司不理,请求相关部门查处理并关闭该矿场,还群众一个干净环保的生活环境! |
凌云县 |
生态、大气、噪声 |
经核实: 1.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11月6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11月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因该矿山被列为“半边山、一面墙”整治范围,2023年6月27日,半边山整治通过了百色市应急管理局和百色市自然资源局最终验收并报自治区销号;6月14日,凌云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凌云县加尤镇陇旺石灰岩矿基建申请,基建期为1年。目前该企业仍处于基建期限内。陇旺采石场确实发生过2起安全事故,其中2020年12月4日石灰岩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该起事故发生时间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022年6月6日,凌云县加尤镇陇旺石灰岩矿采石场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该起事故发生在该石场隐患整改期间。两起事故赔偿均已履行完毕。经核实,在鸿福公司实施矿山隐患整改期间,凌云县应急管理局均未以工业园区用砂为理由,同意凌云县加尤镇陇旺石灰岩矿采石场无证开采。 2.凌云县陇旺采石场2021年至2023年,共违规占用林地面积24.32亩,期间完成被占生态公益林恢复植被面积1.32亩,2021年至2023年凌云县林业局均有对该采石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森林公安侦查。经现场核实,未造成水土流失现象。 3.凌云县加尤镇陇旺石场已于2019年11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采取密闭+喷淋降尘措施减轻粉尘产生。现场核实,该采石场未购置洒水车,在日常环保执法检查中,也未发现矿场有洒水车。今年以来,采石场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噪声粉尘产生。经向矿山负责人详询,了解到此前采石场没有接到过周边群众反映“采石场生产时噪声大、粉尘满天飞”的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凌云县应急管理局督促广西凌云县鸿福投资有限公司落实基建工作,在基建期内完成整改,使其达到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2.凌云县林业局与凌云县森林公安局加快推进企业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办理进度,督促企业依法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手续。 3.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4日依法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百环责改〔2023〕09036号),要求企业立即修复传送带密闭破损部位,对粉砂工段进行密闭。10月25日现场复核,企业已完成整改,对传送带、粉砂生产工段等密闭设施进行翻修,重新利用铁皮进行密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4 |
X2BS202310240002 |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办结情况:田东县旺福木材加工厂等多家木材加工厂、一家大型停车场(尚东国际围墙外)位于田东县平马镇明都花园小区、尚东国际小区、田东实验高中、民顺驾校、翡翠园小区、横山大道等所形成的U形封闭区域。木材加工企业随意堆放木材边角料和杂物,厂房之间没有任何防火防范措施,电路铺设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木材加工、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此外,大型停车一昼夜来往产生的粉尘,影响到周边居住的居民。2023年2月20日田东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下发公告,要求该区域上的田东县东永、耀发等22家木材加工企业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铁皮房等,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拆除或只拆除部分,偷偷复工复产依然存在。 |
田东县 |
大气、噪声 |
1.群众反映的问题与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田东县第20-141批次信访件内容一致。为推进问题整改,田东县于2021年11月动员企业搬离,并对该片区木材加工企业采取切断生产用水用电措施,随后该片区木材加工企业陆续搬离。嘉鹏停车场所在地块属于军事用地,于2021年5月被部队收回。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田东县第20-141批次信访件已于2022年10月14日按程序完成销号。目前,该片区的木材加工厂已全部搬离;停车场已无车辆停放,场地荒废杂草丛生。 2.2023年2月,田东县下文强制拆除厂房,目前该片区木材加工企业的设备已全部拆除。2023年3月,田东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该片区木材加工企业的铁皮房进行拆除,由于合乐村达拉屯群众强烈要求保留自用并保证不用于生产,故部分铁皮房未拆除。 3.自2023年3月24日田东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工作以来,田东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县“两违”办多次到该片区巡查,均未发现该片区的木材加工厂有复工复产情况,剩余未拆的铁皮房均处于空置状态。木材加工厂搬离后,附近个别群众将一些在外加工后的木芯运回,在原木材加工厂闲置的场地上晾晒。由于偶尔有运输木芯车辆出入,可能导致群众误以为有木材加工企业在生产。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片区木材加工企业搬迁后部分铁皮房因群众生活需要未拆除问题,责成田东县加强巡查,防止群众利用铁皮房用于生产活动。 2.为防止木芯运输车辆扰民,田东县已要求相关个人安全驾驶,遵守行车规定,不得在正常休息时间内运输木芯。 |
已办结 |
无 |
14-5 |
X2BS202310240003 |
1.关于华银铝业及第三承包商开采铝土矿后存在滑坡、泥石流和石漠化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百色市德保县那甲镇多旺村多登屯居民房屋附近铝土矿采矿区存在环境问题:1.采矿范围距离房屋太近威胁到人居生态环境安全; 2.房屋附近采矿剖面(矿坑)下切深度过深,且采矿后边坡防护不到位,存在垮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环境灾害风险; 3.采矿后的矿坑和边坡缺乏植被覆盖,大量基岩裸露,极易导致石漠化; 4.采矿和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信。 |
德保县 |
生态、大气、噪声 |
1.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实际测量,那甲镇多旺村多登屯居民楼离回采工作面最近的有4个点。最近一处位于多登屯入口处,回采面与居民自建楼房距离22米,另一处为27米,另外两个点超过30米,均符合《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50771-2012)中保护带宽度大于20m的安全要求。 2.采场边缘均已按开采设计中露天境界终了边坡角45°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房屋附近采矿剖面(矿坑)下切深度过深的情况。采矿后采场边坡未设置防护栏,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存在垮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环境灾害风险。 3.目前德保县那甲镇多旺村多登屯的采场矿坑和边坡未开展复垦工作,缺乏植被覆盖,部分采场基岩裸露。 4.那甲镇多旺村多登屯位于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矿区内,与居民楼最近的两处露天开采点正进行回填复绿,第三处露天开采点与多登屯距离约100米,挖掘装卸产生的扬尘对群众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的主要为运输道路扬尘。 |
部分属实 |
1.联合调查小组立即要求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安排技术员到现场确认,并在采场边坡设置防护栏和防护网,采取措施加强边坡治理,如采空区回填或者加固边坡等措施,确保边坡安全达到要求,消除垮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环境灾害风险。 2.德保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依照矿山开采批复要求开展开采工作,同时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避免发生破坏山林、水土流失、影响水源问题,同时责令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立即对已经开采完毕的采矿场开展复垦工作,并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和德保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一是强化对运输道路的清扫,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落泥土,保持运输路面整洁;二是立即加强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湿度,减少无组织扬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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