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布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3年10月22日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受理和边督边改情况。
一、群众信访举报件转办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百色市收到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2件群众信访举报材料。
目前,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十二批共75件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电话举报64件、来信举报11件,其中被列为重点关注问题2件),涉及环境问题11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67个、水污染问题12个、噪声污染问题22个、土壤污染问题10个、其他环境问题7个)。举报问题涉及11个县(市、区),分别为右江区41件、田阳区4件、田东县7件、平果市7件、德保县4件、靖西市1件、那坡县1件、凌云县3件、乐业县1件、田林县5件、隆林各族自治县1件,其中涉及市直部门21件。
二、边督边改情况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一至第三批群众举报问题件共17件,目前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16件,责令整改4家,其中立案调查2件。
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和具体办理情况见如下附表。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3年10月2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BS202310120001 |
1.矿山点炮造成房子墙体破裂。广西凌云通鸿水泥厂几年前放炮炸矿山,导致屯内多栋房子墙体破裂,曾经向当地乡镇政府投诉,也写信到自治区应急厅反映过此事,但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 2.在伶站瑶族乡九民村弄孟屯附近村屯在我屯水源头上游种速生桉,村民对水源头上游种植速生桉可能会对水体有危害。 |
凌云县 |
生态、水、其他(振动) |
问题1:关于“矿山点炮造成房子墙体破裂”的问题,经核实: (1)2023年8月以前,凌云县相关部门均未收到九民村弄孟屯房子墙体破裂的信访件。2023年8月9日,百色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弄孟屯黄炳超等7人《关于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爆破点炸药使用和单爆药量过大导致周边居民一百多户民房损坏及地质灾害点险情扩大问题的反映》相关材料。后于2023年10月11日实地开展核查。10月13日,作出了《关于弄孟屯群众反映凌云通鸿水泥炸药量过大导致民房损坏的答复》。 (2)2023年10月16日,凌云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九民村弄孟屯进行现场核实,弄孟屯内有农户约160户,据群众反映约有100户有房屋墙体楼板开裂的现象。经现场抽查12户农户进行核实,共有3户农房屋墙体破裂,其余农户的房屋都是轻微裂纹。广西凌云通鸿水泥厂矿山距离弄孟屯房屋最近处约960米,平均间距约为1.1千米,满足矿山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的要求。 问题2:针对群众对种植速生桉可能会对水质造成影响的担忧,经核实:在桉树种植区域没有形成常年溪流的情况,只有下暴雨时形成山洪通过消水洞流入地下河,消水洞与群众取水口相隔一个山坳;经水利部门核实,弄孟屯还有另一处水源,接通伶站乡集镇安置点的饮水项目管网,弄孟屯饮水可得到保障;经查阅疾控中心2023年8月份的农村饮水工程检测报告,弄孟屯水质没有受到影响。 |
部分属实 |
问题1:(一)经现场核实,凌云县住建部门技术人员对现场抽查的12户农户房子进行评估,认为裂纹对房子结构安全无影响,不影响使用,下一步凌云县将继续对其余农户房屋破裂情况进行核实。 (二)将由凌云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爆破试验,凌云县将以中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统筹解决该问题。 问题2:针对群众对种植速生桉可能会对水质造成影响的担忧,凌云县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正确了解桉树种植的生态环境影响。同时凌云县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6、8 |
D2BS202310120002、D2BS202310120003、D2BS202310120006、D2BS202310120008 |
牧原养殖场距离居民区约2.1Km,位于居民区的上风向,城市花园、五洲半岛部分住户投诉,每到晚上就能闻到粪便的臭味吹过来,曾经向12345多次反映,也打过市长热线。养殖公司反馈9月完成整改,但是仍然散发恶臭,居民对于问题反馈仍然不满意,影响居民生活,希望给予查处。 |
百色市右江区 |
大气 |
2023年10月11日右江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右江生态环境局、龙景街道并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到企业开展实地核查,现场生产废水和臭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随机走访周边村屯百法村百岗屯、供屯,城市花园部分商店业主、住户,百岗屯、供屯被走访群众表示在一些时间段有猪粪臭味,但近期有所降低。 |
部分属实 |
(一)10月16日,右江生态环境局再次到右江区牧原养殖场现场突击检查,核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查阅相关运行记录,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强调要再进一步加强整改,加快除臭设施建设调试,尽量消除异味。 (二)督促右江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开展无组织臭气检测工作,将检测结果对周边居民进行公示,缓解周边居民情绪。同时督促企业也委托其他有资质检测公司,对牧原养殖场、周边村屯、小区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对牧原养殖场、周边村屯环境空气情况进行监控。企业已从10月12日起连续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已出,均达标。 (三)安排工作人员积极与周边村屯、城市花园等小区群众沟通,及时告知企业除臭设施升级调试进度,争取理解支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2BS202310120004 |
问题一:隆盛社区办公室所在地附近道路没能硬化,已经多次向上反映。 问题二:社区里面100多户住户,没有建设社区排污管道,污水都排到自家门口,影响群众的生活环境。 问题三:社区住户排污管网都没接,德保水厂还收取排污费,群众意见大,请求督察组解决。 |
德保县 |
大气、水 |
问题一:德保县城关镇隆盛社区居民委员会前面市政道路尚未建设,总长340米,路面宽15米。此路段为市政规划道路,群众建房时为方便物料运输,自行铺设简易砂石,未建设排污管道。 问题二:隆盛社区隆盛屯在预留发展用地上自建低层天地楼,除40户自主居住外,还有外来租房户81户,居住人口约300人,该区域尚未铺设污水管网。每户房屋建设时均建有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简易处理后排入公共排水沟,通过地表径流渗入地表,产生的污水淤积于公共排水沟以及低洼处,未能接入污水管网。 问题三:德保华鸿污水处理厂已经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一直正常运行。根据2015年3月1日起实行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德保县由县自来水厂在收取水费时依法向该片居民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 |
属实 |
问题一:针对道路硬化问题,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着手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勘察工作。 问题二:针对生活污水淤积排水沟、低洼处问题和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问题,由德保县市政服务中心于10月15日对已积留的生活污水开展应急抽运处理,共抽运生活污水3车约18吨。同时在污水管道未建成前,视污水积留情况及时抽运处理。德保县市政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已与隆盛社区干部联合到现场开展实地核查,为后续污水管网建设做准备。 问题三:针对收取污水处理费问题,德保县住建部门将继续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文件,在近期召开的群众代表会议上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2BS202310120005 |
几年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田东时,小区东侧木材厂已关停,2021年8月份开始木材厂开始搬迁至西侧继续运营,企业生产作业时尾气倒灌进居民区家中,且噪音大,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向相关部门及12345热线投诉,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答复不存在相关问题,直至今日上述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请求自治区督察组督促地方加强监督管理。 |
百色市田东县 |
大气、噪声 |
群众所反映的“木材厂”实际为广西林旺木业有限公司原木堆存场地,该公司利用该场地堆存原木,并通过人工切削原木表皮后外运至其加工厂(位于田东县平马镇东达村),车辆进出场地及装卸木头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粉尘及噪音确实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针对林旺木业车辆进出场地及装卸木头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粉尘及噪音扰民问题,要求该公司清理转运堆存的原木。 目前,林旺木业已着手组织车辆及人员清运堆存点的木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2BS202310120007 |
右江区四塘镇保安村旁边50米左右有一工厂拉煤产生扬尘和用硫黄熏八角产生臭气影响村民生活问题:从7月份开始反映,经环保局协调后拉煤产生扬尘问题承诺一个星期内解决,但是用硫黄熏八角产生臭气的问题一直无解决办法,希望帮协调解决用硫黄熏八角产生臭气的问题 |
百色市 右江区 |
大气 |
经核查: 1.该场地存在露天堆煤现象,且进出口未硬化,车辆进出容易产生扬尘的情况;现场能闻到一些八角味道,未闻到硫化气体味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八角晒场储物房,未见储备有硫磺。 2.针对该堆煤场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的情况,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8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2023〕112号),9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 |
部分属实 |
1.责成右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判会,就群众反映的煤堆场扬尘、八角晒场异味问题进行研判,对下一步整治工作作了部署。 2.由右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组织有关单位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巩固成效三个阶段,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3.右江区政府分管领导于10月16日亲自约谈八角晒场和煤堆场场地负责人,要求必须做到“只出不进”,并明确要求分别于10月23日、10月26日前清除场地上的八角、煤炭,同时要求企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为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及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现场跟踪督导工作安排表,在企业清场期间,由右江区四塘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实地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和安抚工作。 5.督促百色市工投集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依法依规使用场地进行经营,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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